體現居住正義!肉身綁鐵鍊抗爭 苑裡反瘋車20人無罪定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苑裡反瘋車自救會」2014年4月為抵抗苑裡海邊風力發電機施工,不惜用鐵鍊將多名抗爭者綁在發電機座,阻擋工程進行。20名抗爭者遭苗栗地檢署依強制罪起訴,經法院判決一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後,昨(25)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判決無罪確定。

翻攝自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

▲圖/翻攝自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

2012年10月,苗栗苑裡居民與各地的聲援學生,為阻擋德商英華威公司在苑裡海邊設置風力發電機,組成「苑裡反瘋車自救會」進行抗爭。2014年4月29日爆發嚴重衝突,抗爭者以鐵鍊相互綑綁在基座,甚至衝到工程車前方搏命阻擋施工進行,和前來命令解散的警方發生推擠,遭苗栗地檢署依強制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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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

一審法官認定盤據工地僅屬「干擾他人」,並無「強制工人無法動工」,不構成強暴、脅迫等犯罪要件,因此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上月開庭辯論,律師謝英吉與林三加強調是英華威公司忽視居民權益、瑕疵在先,抗爭者的鐵鍊則是言論自由的表達,並非犯罪工具,法官最終駁回上訴,宣判無罪定讞。

翻攝自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

▲圖/翻攝自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

歷經近三年的訴訟終獲無罪,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表示「這是司法遲來的正義」,認為這一系列的訴訟不僅是苑裡事務,更顯示出台灣的行政與檢警系統缺失,強調未來也會繼續與抗爭者站在一起,爭取弱勢者的權益。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全文

今日(2/25)上午,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二十人案上訴駁回,全案無罪定讞,這是苑裡反瘋車被苗栗檢方以刑法強制罪等罪名濫訴的最後一個判決,再加上本月初五人被告強制罪案也已無罪定讞,至此,苑裡反瘋車被司法打壓的案件告一段落,歷經將近三年的訴訟過程,終獲司法遲來的正義。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在此對於在抗爭當中遭司法濫訴的在地居民與聲援的朋友,以及一路上陪伴、支援我們的義務律師團致上最高的敬意與謝意。三年來,鄉親與聲援者必須不斷的出庭,其中更有許多聲援者要從台灣南北各地,放下課業或工作,一大清早出發,趕到苗栗、台中開庭,在大家的堅持之下,才終能得到今日的正義。

我們也要特別感謝苑裡義務律師團的正義律師們,在這段時間以來的堅持不懈,每一次開庭,必然會有來自全台灣各地的律師們奮鬥的身影,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在此感謝高涌誠律師、林三加律師、曾威凱律師、洪明儒律師、柯劭臻律師、謝英吉律師、蔣昕佑律師、李宣毅律師、邱顯智律師、劉繼蔚律師、葉恕宏律師、左逸軒律師、李明芝律師、宋國鼎律師、林昶燁律師、陳柏舟律師、林子琳律師、左逸軒律師、林士雄律師、熊依翎律師、陳品安律師、黃國城律師以及環境法律人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與所有曾經協助、關注苑裡訴訟的團體與朋友們一直以來的努力與支持。

最後,我們也認為,苑裡反瘋車一系列的訴訟,不只是苑裡的議題,更凸顯台灣的行政與檢警系統濫用司法打壓抗爭的不正義。在苑裡反瘋車的訴訟當中,無論是苗栗地院,或台中高分院的法官,都已經對弱勢人民以身體抵擋財團、國家不義的抗爭,做出無罪的判決,表示警方與檢方當時的逮捕與起訴,完全是沒有任何的正當性。我們在此呼籲政府、檢警,不要再以刑法作為打壓抗爭的工具,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未來也會繼續與被訴訟打壓的抗爭者站在一起!

翻攝自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

▲圖/翻攝自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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