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5月發生的北投國小女童割喉案,兇手30歲龔姓男子立即落網並依殺人罪起訴,今(26)日士林地院今依殺人罪判龔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龔姓嫌犯。(圖/資料照)
檢方起訴指出,龔男因受親友對他生活各方面的批評而產生壓力,曾多次自殘並隨後萌生殺人念頭。去年5月29日下午,龔男騎車沿路尋找行兇地點和對象,最後翻牆進入文化國小行兇。
▲龔姓嫌犯。(圖/資料照)
士林地院審理期間,檢察官當庭駁斥精神鑑定醫師證實龔男罹患思覺失調症的說法,表示龔男記憶力正常、能清楚描述犯案經過且至今未向家屬表示任何歉意,毫無悔意,因此向法官求處死刑。最終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士林地院判決書上亦對精神鑑定的部分進行說明,表示龔男「所犯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2項所指犯罪情節最重大之罪。」但因被告為患有思覺失調症之人,其犯罪動機與病情症狀有關,且「尚有經專業治療而治癒或改善之可能」,因此判決無期徒刑而非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