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基隆查緝隊傳出偵查員酒駕。(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海巡署偵防分署基隆查緝隊黎姓偵查員,日前駕駛公務車,載著游姓上尉,行經北市承德路三段時,遇上大同分局所設立的臨檢點,被測得酒測值0.2 mg/L,事後2人竟未如實向上級主管報告酒駕犯行,擅自竄改派車單的里程數,直到前天(21日)才被發現,海巡署長周美伍德聞訊後震怒,要求依規定嚴懲。
據悉,海巡署偵防分署基隆查緝隊55歲黎姓偵查員,本(3)月15日上午8時許,駕駛公務車載著40歲游姓上尉,行經台北市承德路三段時,遇上大同分局所設的酒測臨檢點,被測得酒測值0.2 mg/L,當場被警方扣車,被開單告發,事後2人卻未如實通報上級主管,還竄改派車單里程數,企圖掩飾酒駕事實,直到前天(21日)遲報出勤,才被上級發現。
海巡署偵防分署也證實此事並表示,獲知後立刻指派督察單位前往該隊調查,發現確有報載開公務車酒駕及派車不實情事,並將於24日召開人評會依調查結果檢討人員疏失,核予相關處分。
海巡署強調,對於同仁酒駕、風紀、品德及操守極為重視,秉持勿枉勿縱、決不護短原則嚴正處理,並要求各級主管及督察與政風人員,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核工作,發現違法、違紀徵候,將依法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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