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法官裁准兩人離婚。(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豪(化名)結婚後,衛生習慣極差,長年不刷牙、洗澡、洗手,甚至還猥褻女兒聞內褲,在外又簽賭積欠大量賭債,變賣家中不動產後,就此神隱3年多,妻子認為夫妻倆已有重大破綻無法維持,因此訴請離婚,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夫妻倆姻確有難以回復的破綻,且主要可歸責於阿豪身上,因此裁准離婚。
妻子主張,自己與阿豪在民國85年結婚,婚後發現丈夫的衛生習慣極差,長年不刷牙、不洗手、不洗澡,且曾猥褻女兒,聞女兒穿過的內褲,此外,丈夫脾氣不好,長年簽賭在外欠錢,從未負擔家中經濟,甚至還偷偷將名下不動產出售,神隱至今已有3年時間,認為婚姻已有重大破綻,因此訴請離婚。
新北地院經合法通知,阿豪卻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任何書狀作聲明陳述;法官找來2人所生的女兒出庭作證時,女兒指出,父親會賭博還會對她毛手毛腳,還好父親後來就失蹤了,也不讓人知道住哪裡,而父親將房子賣掉之後,也並未提供生活費給母親或自己。
法官認為,阿豪未能共同負擔家庭生活費用,且未能良性與妻子溝通,更有簽賭惡習導致在外欠款,進而出售房屋擅自與妻子分居,未再聯繫共營婚姻生活,雙方長久無感情交流及互動,也無法溝通尋求解決婚姻困境,感情必然疏離,無法達成實質夫妻生活的婚姻目的,夫妻倆確實有難以回復的破綻,且主要可歸責於阿豪身上,因此裁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