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調查局在檢方指揮下,會同食藥署及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人員搜索張男公司,查獲東南亞進口茶葉冒充台灣茶。(圖/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去年接獲檢舉,張姓男子進口境外茶混充台灣茶銷售,派人購買該公司的梨山茶,送請農委會茶葉改良場鑑定DNA,確認該等茶葉不是台灣茶,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中檢今年3月8日持搜索票,查扣張男公司內印尼、越南進口茶葉計1339.8公斤(約2233台斤),並約談張男、員工黃男及上游廠商陳姓負責人等3人到案,檢方訊後諭知張男5萬元交保候傳。
高雄航調站指出,張姓負責人長期從事茶葉買賣,以每台斤新台幣300至320元不等價格購入印尼等境外茶葉,並使用「杉林溪」、「阿里山」、「梨山」及「鹿谷」等名稱,誤導消費者是臺灣茶等字樣進行包裝,再以每台斤800至1200元不等價格,販售到台灣及大陸地區,從中牟取暴利,多年來不法獲利已逾千萬元。
檢察官認為張姓負責人涉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刑法》詐欺及商品虛偽標記等罪,諭知5萬元交保候傳,並指揮調查局航高站持續擴大偵辦。調查局將持續追查境外茶混充台灣茶不法案件,替民眾食安把關,保障國人健康安全及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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