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劉男及陳男街頭快打的過程(紅框)(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1名劉姓男子(39歲),前天(7日)騎機車行經板橋區文化路時,為了閃避前方轎車只好往左切出,後方騎士陳姓男子(28歲)因煞車不及直接撞上,2人因此發生口角,進而在大馬路上展開街頭快打,過程中劉男因揮拳打傷陳男臉部及右小腿。海山警方獲報趕抵,雙方均不願提告,警方訊後依社維法第87條將劉男函送,將開罰18000元罰款。
▲劉男向警方說明衝突經過。(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劉男前天晚間6時許,騎機車行經文化路二段往板橋市區方向,為了閃避前方1輛汽車,只好往左切閃過準備超車,過程中與後方陳男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2人一言不合產生口角爭執,之後2人更不顧當時是尖峰時刻車潮壅擠,就在大馬路上街頭快打,過程中劉男閃過陳男的攻擊,還揮拳打中陳男臉部及右小腿,造成陳男受傷。
海山警分局江翠派出所警員獲報到場處理,當警方詢問雙方是否有受傷時,劉男坦承「我抓他的啦,他就被我抓受傷了。」並不斷控訴陳男很兇,他才會抓住對方問「你兇什麼」。因雙方皆不願提告,警方訊後將劉男依社維法第87條函送,劉男恐將為一時的衝動揮拳付出18000元罰款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