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梁雪婷報導
▲張阿嬤把漱口水倒醫院走廊上。(圖/翻攝自《重慶江津法院》微博)
一杯水要50萬元!近日,一位病人在保潔人員剛打掃完後,將漱口水倒在走廊上,導致一位病人家屬摔倒,左腿骨折構成十級殘廢。對此,當地法院判醫院免賠、倒水的元兇得賠50萬元新台幣。
根據《重慶江津法院》微博4月20日報導指出,中國四川省重慶市江津區一名58歲的李阿姨到醫院陪同照顧腦梗住院的丈夫。就在一天清晨7點29分,李阿姨從病房離開,前往洗碗區清洗餐具。不料剛到走廊,李阿姨就腳下一滑直接摔倒,躺在地上無法起身。經救護人員發現並治療,李阿姨左腿骨折,構成十級殘廢。
▲李阿姨左腿骨折,構成十級傷殘。(圖/翻攝自《重慶江津法院》微博)
醫院調取事發時的監控,發現保潔人員剛打掃完走廊1分鐘,一位住院病人張姓阿嬤手持漱口杯,走到走廊時順手將裡面的水潑灑到地板上。李阿姨對張阿嬤、醫院提起訴訟,要求雙方賠償損失。重慶江津法院綜合案件事實和證據,判決醫院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張阿嬤賠償李阿姨各項損失以及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11.26萬元(約新台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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