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勞動節三天連假即將到來,有不少人仍需要出勤。(圖/資料照)
今年的勞動節即將到來,預計將有三天的連續假期,從4/29一路休到5/1,不過仍有不少人需要在連假期間出勤。對此,勞動部說明,勞動節出勤的薪資算法,這天出勤還能領雙倍薪。
勞動部提醒,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5月1日「勞動節」為勞工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工休假並給薪,如果真的需要勞工於當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並且加倍發給工資。
▲勞動部說明,5月1日勞動節為國定假日,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圖/資料照)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今年勞動節為星期一,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會形成3天連假。假設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 4月29日(星期六)休息日
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給加班費,試算結果為「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 4月30日(星期日)例假
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至雇主如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試算結果為「150元×8小時=1200元」。
● 5月1日(星期一)國定假日
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結果為「150元×8小時=1200元」。
勞動部強調,今年勞動節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