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攸關打擊投機炒作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日前三讀通過,行政院今(25)日下午將預告5項新訂子法草案,子法草案對於預售屋訂有6種可申請讓與或轉售的情形。至於是否溯及既往?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為了避免讓民眾權利受限,子法決定不溯及既往,但嚴格限縮換約轉售的情形。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經過修正的《平均地權條例》5項子法,行政院將在今天傍晚預告,包括規定私法人買受住宅房屋許可辦法、私法人買受住宅免經許可情形、預售屋及新建成屋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預售屋得讓與或轉售情形,以及檢舉獎金制度將採取實名制等。
關於《平均地權條例》母法修正時,朝野與相關居住正義團體高度關注修法後,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是否溯及既往,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上午在記者會上受訪時表示,預售屋要一段時間才交屋,因不希望購屋人權利受到打炒房制度影響,子法研訂時決定不溯及既往,但是對可換約轉售的情形嚴格規範。
花敬群表示,子法規定6大可申請讓與或轉售的情形,包括本人因非自願離職且逾6個月未就業;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本人或家庭成員房屋因災害毀損不堪居住,須另行租屋;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以及共同買受人間之轉售或讓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