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彰化報導
▲聯華惡火奪走7人的性命,縣府查察後發現未做公安申報。(圖/中央社)
聯華食品公司彰化廠今(25)日清晨發生大火,廠內有15名員工躲在冷凍庫,其中10人被濃煙嗆傷,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目前已有7人宣告不治,其他三人幸運救回但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彰化縣府調查後指出,聯華食品目前沒有公安申報紀錄,建管處後續會依法開罰6萬元至30萬元,並責令限期改善。
彰化縣府表示,根據《建築法》第77條第三項規定,凡是提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或是經內政部指定之非公眾使用建築物者,所有權人、使用人應就建築物的構造及設備安全,定期委託內政部認可的專業機構、檢查人員辦理檢查簽證,檢查申報依各種不同類的建築物及規模,申報頻率落在每1至4年一次。
彰化縣府調查後發現,聯華食品彰化廠屬於C1類建築物,依照相關規定,應於每年第3季(7月1日至9月30日)申報1次,但聯華食品目前沒有公安申報紀錄,依據《建築法》第91條第一項規定,將處所有權人、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責令限期改善。
▲聯華食品工廠內,當時火警發生時一片漆黑,員工因躲進冷藏庫內而喪命。(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