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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私立高中女學生騎車上學被記大過。(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部分高中學生會趕在畢業前考取機車駕照,藉以騎車通勤,新北市1名私立高中女學生,擁有合法駕照,無道路違規或改造機車,家長亦同意騎車上下學,校方卻以影響校譽為由,記她大過一支,儘管她四處申訴,校方仍執意記過處分;新北教育局表示,全案已進入申訴流程,將依規定舉行評議委員會,並督請學校獎懲措施應符合比例原則,藉以確保學生權益。
先前許多高中職都把騎車上下學列為懲處項目,記學生小過或大過,2018年教育部國教署發函各級學校,現今法規允許學生合法騎車,建議各校修正獎懲條文,無駕駛執照或未依規定騎車才算違規,多數學校已修改完畢,卻仍有漏網之魚。
受罰學生表示,生輔組長以安全、影響校譽為由,無論有無駕照都不能騎車,還揚言要申訴就去;受罰學生指出,父母知悉且同意騎車上學,校方卻不遵守國教署公文,難道騎機車上學就是壞學生?
受罰學生也出示學生手冊,內容提及「大過:無照駕駛汽機車者;或有駕駛執照未經學校及家長同意,駕駛、騎乘汽機車上放學者。」等字句,她認為,家長同意騎車上下學,但校方只說學校不開放騎車,否則就要記大過,連申請機制都沒有。
對此,校方表示,學校周邊交通環境危險,希望學生使用大眾運輸工具,遂規定學生如要騎車上學,必須家長與學校同意,該規定亦經新北市教育局核可,該名學生並未向校方提出申請,才會記過處分。
新北教育局表示,學生有駕照,但未向學校申請,學校考量歷年騎車死傷頻傳,才會要求學生申請,並讓監護人知悉後再騎車,並非刻意刁難;至於記過部分,教育局表示,全案已進入申訴流程,學校亦派員找學生溝通,後續將依規定舉行評議委員會,教育局亦會督請學校後續獎懲措施應符合比例原則,藉以確保學生權益。
該則新聞引發熱議,PTT鄉民分持兩種看法,有人認為:「一堆不合時宜的校規早該改了」、「你校規可以大過法律?一堆法盲」、「學校根本不給申請,所以永遠不會同意。」
部分網友則認為:「禁止你喝酒,但你成年了,你要告宿舍嗎?」、「學校是絕對不會擋欸!只是要你申請一下」、「笑死!學校規定就是規定,二輪叫三小」、「這種高中收的都是8+9 吧!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