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淫男北捷車廂襲胸女乘客…7分鐘再撲1女抓奶成傷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5/2 13:26 發稿 | 16:40 更新:新增影音 】

許男去年在捷運站連續對2名女子性騷擾。(示意圖/pixabay)

▲許男去年在捷運站連續對2名女子性騷擾。(示意圖/pixabay)

北市1名無業的許姓男子去年7月晚間搭乘捷運,在車廂內偷摸一名A姓女乘客的胸部,誰料僅過了7分鐘,他又在捷運站內追逐另一名B姓女子,在將人撲倒後,強抓對方胸部成傷,嚇得2名女子報警提告。法官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許男2月、得易科罰金,並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許男在去年7月20日晚間8時許,搭乘捷運水信義線往象山方向時,卻在途經大安區大安森林公園捷運站與大安捷運站間,趁A女來不及防備,徒手觸摸對方胸部,隨後轉身逃跑並在信義安和站下車。

沒想到,許男性騷擾完A女僅過了7分鐘,他竟又在大安區信義安和捷運站內,追逐B女,在將人壓制在地後,不顧對方激烈反抗,徒手抓B女胸部,導致其前胸有多處抓傷。

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逮捕許男後,許男也對案情坦承不諱。法官審酌,許男僅因一時衝動,就對A女性騷擾,並以強暴手法強制猥褻B女,造成對方身體傷害,顯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之觀念,更留下2女心理難以磨滅之陰影,行為實屬不該。

法官考量許男犯後坦承犯行,但至今並未賠償A女或取得其諒解,B女則在偵查中具狀表示已與許男和解、不予追究。最終,許男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6萬元罰金;又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月。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