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牧師李男,和同教會的已婚人妻教友陳女外遇,兩人為求刺激,數度在各個大賣場的停車場、路邊「車震」。去年陳女丈夫發現李男、陳女有私情憤而提告,牧師最後和陳女丈夫以30萬元和解,陳女丈夫主動撤告,新北地檢署則不起訴李男與陳女。
▲已婚牧師與人妻教友車震遭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檢方不起訴處分書指出,2011年在教會擔任牧師的63歲李男,和52歲已婚教友陳女發生婚外情,陳女以上教會為藉口,李男則以到賣場購物為由,各自欺瞞配偶尋求幽會。陳女丈夫於2015年意外發現兩人的不倫戀,因此憤而提告。
陳女承認自己曾與李男數度車震,甚至清楚指出李男性器官特徵,李男則喊冤抵死不認兩人有性關係。法庭原要另外擇期當庭檢驗李男性器官,但李男卻趕在檢驗之前,與陳女丈夫以30萬元和解;新北地檢署則因陳女丈夫撤告,李男與陳女依法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