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陳慈鈴報導
▲5月報稅季來了,國稅局特別提醒「報稅常見錯誤」。(圖/資料照)
5月報稅季來臨了,小心不要誤踩了報稅雷區。對此,國稅局特地整理出「報稅常見錯誤」,一共可以分為「5大類」,包括免稅額、所得額、扣除額、結婚或離婚之申報、未申報成功,提醒民眾多加留意。
【報稅常見錯誤】
● 免稅額
1. 列報課稅年度前已死亡(例:110 年度死亡)親屬、配偶免稅額。
2 .列報未同居一家、無實際扶養事實的其他親屬。
3. 列報已成年未在學、服役、待業或在補習有謀生能力的子女或兄弟姊妹。
4. 未婚之未成年子女單獨申報。
5. 未符合「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之分居夫妻,各自單獨申報所得稅時,未填寫配偶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未勾選「不符合上開規定,而無法合併申報者」欄位(分居者不包含因工作因素分隔兩地或戶籍不同等情形)。
● 所得額
1. 漏報非屬查調範圍所得(如海外所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及私人借貸利息所得等)。
2. 漏報受扶養親屬所得。
▲5月1日起開放申報綜合所得稅,常見錯誤快筆記,避免報稅失敗。(圖/資料照)
● 扣除額(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
1. 醫藥及生育費,列報非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出具之醫療費用收據;列報非屬醫療性質(例:醫美整形及看護費等)之支出;未扣除受有保險理賠部分之醫藥及生育費。
2.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該地址未辦竣戶籍登記,或有出租、供營業或供執行業務使用之情形。
3. 捐贈,列報入會費、光明燈、安太歲及法會支出等有對價關係的費用;列報未依法登記或立案寺廟之捐贈單據。
4. 長期照顧,以一般診斷證明書取代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或提供非課稅年度取得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5. 教育學費,列報本人、配偶或受扶養兄弟姊妹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 結、離婚之申報
1. 112 年申報時已離婚,課稅年度(111年度)尚有婚姻關係, 未申報配偶所得及免稅額。
2. 112 年結婚,課稅年度(111年度)尚無婚姻關係,申報配偶所得及免稅額。
● 未申報成功
1. 採網路申報,以申報系統產出「檢核用計算表」確認申報內容及計算稅額,未執行「申報資料上傳」步驟。
2. 信用卡授權成功,惟不正常關閉申報系統,導致未完成申報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