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保三總隊邱姓警員公開誹謗前女友遭判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
保三總隊邱姓警員,先前因不滿被分手,竟在IG、臉書、推特及LINE等社群平台留言,謾罵前女友是「林口母狗」、「喜歡約砲」、「公車」、「香爐」等字眼,還附上對方裸照及個人資料,前女友精神大受打擊,還去就醫心理諮商,法官審理後判邱男應賠償76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1年3月至8月間,邱男不滿前女友提分手,遂在對方IG底下留言,「夠騷夠會玩,一夜情3P樣樣來」、「一直跟別人無套打砲內射」、「舌頭夠靈活」、「喜歡遊走在男人胯下遊戲人間」等字句;邱男還使用前女友本名在臉書註冊,並附上前女友照片,並發表「天生公車任人上,天生香爐任人插」、「敢玩敢無套」、「在深山享受男人的公狗腰」等公開貼文。
除此之外,邱男再以前女友全名創立LINE帳號,並傳送前女友不雅照片給他人,並提及「限北北基桃地區可約」等字句;邱男還在推特留下各種鹹濕字句,包括「淫蕩嬌娃,翹臀一撞就愛不釋手」、「林口母狗發情中」、「先露個D奶給各位打手槍」等內容,還曝光前女友就讀學校、身高、體重、年齡、生日及聯絡方式等個人資訊。
法官認為,邱男罪證明確,遂依散布文字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他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民事部分,法官認為,邱男應賠償前女友心理諮商費用及精神撫慰金,總共76萬75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