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網友貼出收到的罰單,認為被開得很無辜。(圖/翻攝自《桃園人桃園事.生活.分享.討論區2「歡迎追蹤」》)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全台嚴格執行不禮讓行人的取締工作,但桃園一名駕駛日前收到3600元的罰單氣炸了,原以為自己違規,但放大照片看後,發現所謂的「行人」根本是騎士,而且自己是直行車,有絕對路權,認為被開罰的莫名其妙。不過龍潭警方出示更詳細的監視器畫面狠狠打臉,證實駕駛確實沒有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
原PO在臉書《桃園人桃園事.生活.分享.討論區2「歡迎追蹤」》發文,並附上兩張照片,其中一張紅單寫著「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未讓行人先行通過」,依法開罰3600元;另外一張照片則是附上違規事實的照片。
▲網友指出對方是機車,沒有「未禮讓」行人的問題。(圖/翻攝自《桃園人桃園事.生活.分享.討論區2「歡迎追蹤」》)
不過原PO仔細看了照片,發現紅圈處的藍衣男根本是「騎摩托車」,而且自己是綠燈,直行車輛有路權、對方也沒有要搶先過去的意思,讓他氣到直呼「罰3600太誇張了,簡直是搶錢!」
貼文曝光後引來網友熱議,紛紛留言「這申訴可過」、「直接到警察局申訴,順便檢舉開單的警員專業不足」、「這真的有扯,為什麼不乾脆給行人一個專用燈,爛政策」、「矯枉過正」、「我相信被檢舉的一定不是單純靜態照片,而且跟中間的機車一點關係都沒有,肯定是旁邊還有人,無號誌路口還不停讓就乖乖吃單吧」。
▲▼警方調閱不同角度監視器畫面,證實「未禮讓行人」部分指的是橘衣男,並非原PO說的藍衣騎士。(圖/翻攝畫面)
對此,龍潭分局回應表示,本案當事人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龍潭區中正路222號前路口(無號誌路口),未禮讓(身著橘色上衣行人)優先通行,經查證檢視路口相關影(相)片,該車違規事實明確,提醒用路人駕駛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應停讓行人先行,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