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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浩克」暴走遭警痛打12下!鄭運鵬:健身男該制裁、員警也應受處分

政治中心/實習編輯劉宇鈞報導

員警用警棍不斷痛打朱姓男子,畫面曝光也引發外界熱議。(圖/翻攝畫面)

▲員警用警棍不斷痛打朱姓男子,畫面曝光也引發外界熱議。(圖/翻攝畫面)

桃園一名28歲朱姓男子昨(20)日於超商暴走、亂摔店內物品,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處理,但朱男情緒仍無法平復,甚至與警察發生衝突,最後慘被警棍痛打12下後遭壓制送辦。不過隨著影片的曝光,部分民眾開始質疑值勤員警是否有執法過當。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犯法的健身男已經制伏之後,員警再使用武力就是不當!

鄭運鵬認為,健身男已經被制伏之後,員警再使用武力就是「不當」。(圖/資料照)

▲鄭運鵬認為,健身男已經被制伏之後,員警再使用武力就是「不當」。(圖/資料照)

鄭運鵬發文指出,超商事件過了一天,大家應該可以冷靜分析三個階段。他提到,首先犯法的是健身男,但執勤員警在當下處置得宜,即使員警使用武力,法律規範和國人情感也不會責備;再者,犯法的健身男已經被制伏之後,員警再使用武力就是「不當」,不論是情緒或是其它的原因,這就是執法人員必須的節制和訓練。

鄭運鵬強調,失控就是過當,過當就必須處分,否則合法的政府武力只要一個失控,受害的都是國人,事後國賠損失的也是納稅人。他認為,健身男應該得到制裁,過當員警也應該接受處分,這是保護國人,也是保護員警。

鄭運鵬也於文末表示,希望大家買雞胸肉時,也可以想想這個事件的所有道理。

#「半裸浩克」鬧超商警執法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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