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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的封建社會,君王為了能夠為了鞏固極權,會發明諸多讓人毛骨悚然的酷刑,例如閻王栓、凌遲和檀香刑等等殘酷無比的刑法。其中,有一種專門設計用來對付不守婦道的女子叫騎木驢的酷刑,這種刑罰甚至比凌遲或檀香刑更加殘酷。
▲古代酷刑騎木驢。(示意圖/翻攝百度百科)
莫言筆下的小說《檀香刑》中人物孫丙,當初孫丙因為破壞了鐵路,袁世凱讓人對孫丙使用檀香刑,而這種刑法就類似一種烤串的形式,先把人像串串一樣穿在檀香木的中間,讓檀香木從穀道先穿過去,然後到達脊樑,但是從哪裡出來就不一定了。
根據描述,檀香木會放在油鍋上煮上幾天,然後炸到酥脆,但是這個檀香木是結束人生命的一個刑具,而「騎木驢」的殘酷程度卻一點也不比檀香刑差。在明代的末期,這種刑罰是先將一根木頭豎著放在木驢上,後來將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頭的頂端,讓木柱插入體內,然後放開讓受刑女子的身體直接下墜直到從口鼻穿出。
雖然沒有歷史記載騎木驢是專門懲罰女子的不忠貞,但是傳言卻認定騎木驢是一種懲罰不忠貞女子的一種刑罰。在漢代就有一位叫做黃愛玉的女子,據說因為通姦殺害了自己的丈夫,之後便被懲罰「騎木驢」,據說在行刑的時候是將女子扒光衣服在街上遊行,而這是對女性的一種極大的侮辱。
清朝小說《狄公案》中也對於騎木驢多有描述,首先,木頭驢車上會豎起一根小木柱,將著將受刑女子吊起來,由上而下沒入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體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遭受折磨,押赴刑場處決。但往往女犯還沒有押到刑場,就被木棍搗爛內臟,早已奄奄一息了。
其實這樣的刑罰不管是那樣,對女性都是非常大的侮辱,一個殘酷的刑法就是對人性最赤裸的呈現,讓人見識到了在人性中非常殘酷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