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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恨前夫外遇!台中婦買通6殺手騙到大陸「奪命」、詐領3千萬保險判無期

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林婦夥同2名男子幫前夫投保鉅額保險,買兇手殺害前夫,遭判刑無期徒刑定讞。(圖/PIXABAY)

▲林婦夥同2名男子幫前夫投保鉅額保險,買兇手殺害前夫,遭判刑無期徒刑定讞。(圖/PIXABAY)

22年前林姓婦人不滿前夫外遇,下定決心報復,夥同陳男、羅男兩人,偽造簽名投保3100萬鉅額保險,聯手將前夫騙到大陸旅遊,接著買通6名殺手殺死前夫,最後因欠缺資料,保險無法理賠,案發後林婦、羅男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陳男在大陸被判處死刑,歷經8次減刑於去年釋放,彰化地院審結,陳男已在大陸服刑超過15年,因此不用執行,褫奪公權4年。

判決書中指出,當年49歲的林姓婦人在台中經營牛肉麵店,與陳男商討欠羅男的債務如何償還,期間林婦提到她的前夫因外遇棄家庭於不顧,兩人雖在1998年離婚,林婦仍對前夫充滿怨懟,3人於是共謀幫前夫辦理保險,再把人騙到大陸旅遊買通兇手伺機殺害,再申請保險金由三人平分。

羅姓男子假冒林姓前夫簽名,透過一位不知名的陳女找到壽險公司投保100萬、意外險500萬,接著再找2間壽險公司先後投保1千萬、1500萬旅遊平安險,受益人為林婦與前夫所生的兒子。

根據《ET Today新聞雲》報導,2000年4月9日,陳男依照計畫找林女前夫前往大陸旅遊,羅男則在6天後出發到大陸珠海,找了向男、張男、老張、程男、小上海、皮涼(瘦子)等6名殺手,陳、向兩人先將陳男騙到廣東中山市沙朗附近路段,由3名殺手持水果刀、剪刀,刺向頭、心臟等要害,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羅男交付殺手人民幣4萬5千元酬勞之後,隔天逃回台灣,全案經大陸公安查獲,陳男被拘提羈押。

東窗事發後,林婦與羅男2000年被彰化地檢依共同殺人罪嫌起訴,被判無期徒刑定讞。陳男在大陸落網,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缓期2年執行,之後歷經8次減刑,於108年8月14日執行期滿釋放,12月23日返回台灣,彰化地院判決陳男15年有期徒刑,因陳男在大陸服刑已超過15年,因此不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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