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市在8地點設闖紅燈科技執法設備,今(26)日起正式執法取締。(圖/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提供)
高雄用路人當心荷包!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於今年針對岡山、仁武、鳳山及林園地區駕駛人易闖紅燈且發生交通事故的8處路口首度採用租賃方式建置闖紅燈科技執法設備,駕駛人若闖紅燈,直接拍照舉發,可罰1800至5400元,今(26)日開始取締。
市警局指出,經多次會勘後,針對8處駕駛人易肇事之路口,建置「租賃式闖紅燈科技執法」測照設備,22日至25日宣導期已經結束,於今(26)日起正式執法取締。
警方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勿違規行駛。高市警局建置「租賃式闖紅燈科技執法」設備,非以取締為目的,主要為導正駕駛人錯誤的行車觀念並遵守各項交通規則,以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8路口設闖紅燈科技執法設備,用路人可得當心荷包。(圖/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提供)
8處科技執法地點如下:
一、燕巢區深水里深水路(仁愛之家前東向西)
二、仁武區高楠公路/八德二路(北向南)
三、仁武區澄觀路二段/水管路三段 (北向南)」
四、仁武區鳳仁路/澄觀路(南向北)
五、鳳山區鳳松路/曹謹路/博愛路(北向南)
六、大寮區鳳林三路/萬丹路(北向南)
七、大寮區大寮路(188市道)/和發路(機車道東向西)
八、林園區鳳林路二段與林園北路(北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