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起訴前,蕭景田(左二,藍衣)一度因在檢調搜索時落跑,被檢方發布通緝。(圖/資料畫面)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因涉嫌為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競選期間,向士林、北投區里長候選人賄選,被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士林地方法院26日首度開庭,蕭景田否認賄選,同案被告,時任國民黨台北市第一選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其委任律師則質疑檢方證據力能力。
蕭景田26日下午在女兒陪同下,到士林地院出庭,庭訊時他否認行賄。對於在法院外媒體追問也未多說什麼。不過庭訊時,曾繁川的委任律師葉慶元提出檢方偵訊時,曾繁川沒有律師陪同,檢方也未告知可夜間停止訊問的權利,恐有疲勞偵訊狀況。
葉慶元表示,曾繁川僅有陪同蕭景田拜會當地里長,沒有要求里長票投林杏兒,更沒有行賄。但之後發現筆錄內容與曾繁川的回答有出入,檢方相關事證的證據能力有疑慮。
蕭景田被控與曾繁川等人,為求林杏兒能當選台北市議員,以信封袋裝1萬元現金的方式,向士林、北投區多名里長候選人行賄。雖然蕭景田辯稱,1萬元是補貼里長候選人的茶水費,但士林地檢署不採信,根據里長候選人等人的證詞,認定1萬元即為賄選金,一共行賄11萬元,因此依法將蕭景田、曾繁川等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