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慈鈴報導
▲超商浩克案的當事人在IG限動發出被警方暴打的畫面,引發外界聯想。(圖/翻攝自畫面)
桃園中壢20日一名28歲朱姓男子(超商浩克)突然在超商內情緒失控,員警獲報到場後遭毆打,二名員警因此受傷,朱男最後被警方制伏送辦。但發生了員警以警棍打朱男12下,警棍打到斷,被外質疑「執法過當」,中壢警局在當晚也立即懲處記過處分。然而,朱男28日才被發現疑似以「恐怖情人」定義前女友外,今(29)日凌晨接連發出4則限時動態,內容是案發時遭警方暴打的畫面,引發外界聯想。
朱男28日在IG限時動態中寫下6個恐怖情人定義,分別是手機被定位及頻率查勤過高、控制慾強及情緒勒索、吵架時會摔東西出氣、有自殘的行為、喝醉後判若兩人、強制要求與異性斷絕往來。接著寫下「拜託妳跟你們不要再傷害我的家人」、「最後祝福妳能找到幸福」等話語,被外界揣測是在喊話前女友。
▲超商浩克今日凌晨突然在限時動態暴走,連續PO出4段,內容是當初被警方暴打的畫面。(圖/翻攝自IG)
結果,朱男今日凌晨無預警發出4則限時動態,內容都是同一個片段,也就是當時在超商外,被警方手持警棍暴打12下,打到警棍都斷了的驚悚畫面,雖然朱男本人未有額外註解,但許多人都能夠透過影片及字幕,感受到每一棍打在朱男身上的痛楚,也引發外界好奇,此舉是否在宣告什麼。
整起事件發生在桃園中壢,朱男20日在超商因愛吃的舒肥雞胸肉口味賣完,當場情緒失控、大鬧,嚇得店員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勸離未果,遭到朱男攻擊,造成一名警員頭部、面部受傷,另一名警員則是輕微腦震盪,朱男隨後遭警方制伏,過程中仍出言挑釁,警員因情緒失控,拿起警棍連續痛K12下,朱男痛到蜷縮在地也未停手,連警棍都打斷。事後,中壢有關員警除依法送辦也因執行職務過當行為記過二次,所長記過一次,分局長申誡二次處分;朱男先被依照毀損、傷害及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經檢方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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