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陳榮興將14次私人開銷全拿去報公帳遭起訴。(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長陳榮興,先前因圖利陽明山國際大旅館占用公有土地案被起訴;檢調清查後發現,2019年間,陳榮興多次帶家人到高檔牛排館、鼎泰豐等餐廳消費,還外帶小籠包祭拜祖先,14次私人聚餐全都報公帳,總計核銷特別費26907元,遂依利用職務詐欺財務等罪嫌起訴陳榮興。
檢方調查,2019年4月到2021年1月間,陳榮興擔任公園路燈管理處長,面對民意代表陳情,他竟不顧部屬勸阻,下令拆除陽明山國際大旅館的圍籬,業者得以違法佔用公有土地,並作為停車場使用,2022年5月間,檢方偵結後起訴陳榮興,台北地院正在審理中。
檢調清查金流後發現,陳榮興為直轄市二級單位主管,可運用首長特別費作為公務支出;2019年4月26日,陳榮興妻子生日,他購買450元的南蠻堂加壽蛋糕5號,並要求店家打統編報公帳;同年6月23日,陳榮興帶著妹妹等人去阿城鵝肉店聚餐,一口氣吃掉1455元。
同年7月4日,陳榮興與妻子去吃老王記牛肉麵,花費480元;同年7月27日,陳榮興和妻子到勝博店殿劍南店,點了1份1660元的雙人套餐,再去鼎泰豐南西店購買1395元餐點,並外帶回家當祭祀供品;同年8月11日,陳榮興打電話回家,要求兒子換好衣服,全家再度光臨阿城鵝肉店,花費835元。
同年8月27日,陳榮興為了幫兒子慶生,遂前往傑克兄弟牛排台北信義店,花費11927元;同年9月28日,陳榮興到DOMANI義式餐廳消費2520元。同年11月16日,陳榮興宴請小姨子全家人,一同前往京星港式飲茶聚餐,8人消費2295元;隔天陳榮興又去阿城鵝肉店吃了1215元。
2020年1月9日,陳榮興買了2條南蠻堂蛋糕,1條當作早餐,1條則是家中祭祀使用,總共花費600元;同年2月4日,陳榮興再帶妻子到老王記牛肉麵用餐,花費440元;同年2月7日,陳榮興吃了1碗的菜肉餛飩湯,並外帶6盒生餛飩回家,花費995元;同年4月4日清明節,陳榮興前往鼎泰豐南西店購買炒飯、小籠包回家祭拜,花費640元。
檢方指出,陳榮興將14次私人開銷全拿去報公帳,已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不過陳榮興所得財物不到5萬元,因此建請法院酌減其刑,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269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