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被害女子事後發覺被騙提告。(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宜蘭一名莊姓男子利用女友的閨密感情不順、情緒不穩之際,向她誆稱遭「冤親債主」索命,需要和被冤親債主上身的莊男發生性行為才可解厄,被害女子信以為真,喝下莊男的符水後遭性侵,她事後察覺有異提告,最高法院判處莊男3年4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莊男透過李姓女友得知她的閨密與男友感情不睦,近期情緒低落不穩,2019年9月5日凌晨1點多,莊男帶著符咒前往女友閨密住處,謊稱她因遭冤親債主索命,因此需向對方賠罪,只要讓冤親債主附在他身上,並與她發生性行為即可化解。
被害女子信以為真,莊男讓她飲用符水後性侵,事後被害女子因未感受厄運解除驚覺被騙,因此對莊男提告。莊男否認性侵,自稱是妳情我願下發生性行為,也不承認說過冤親債主索命、上身性交、使用符咒符水等事。
宜蘭地院、高院依據被害人指述和調查事證,皆認定莊男利用話術使被害人信以為真而就範,莊男觸犯強制性交罪事證明確,且始終否認犯罪,未見悔悟,亦未提出和解方案以尋求原諒,兩審皆判莊男3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沒有違誤法令之處,駁回莊男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