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黃子佼坦承做不對的事,再加碼爆料其他藝人黑歷史,法界分析,最少得面臨3罪官司。(圖/資料畫面)
金鐘獎主持人黃子佼被網紅踢爆10多年前曾對她強吻、拍裸照,對此,黃子佼19日自錄影片認了。隨後便被送進醫院。只是事情恐怕不是輿論上、新聞八卦吵一吵就過了,有律師分析,黃子佼涉犯的恐怕不是性騷擾如此單純,而是強制猥褻、強制、兒少性剝削防制條等3罪,追訴期都長達20年,且其中有公訴罪,檢警可主動偵辦,黃子佼最重恐面臨7年6月有期徒刑。
根據網紅爆料,黃子佼涉嫌在10多年前,對當時年僅17歲的她,先是強吻,還被要求脫掉上衣拍上半身裸照。有律師認為,黃子佼強吻的舉動,已涉犯刑法強制猥褻罪,為公訴罪,可處6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也可能涉及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至於拍裸照部分,可能涉犯強制猥褻罪外,也涉犯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重點是,當時被害人未滿18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若黃子佼被認定犯加重猥褻,依規定需加重其刑2分之1,意即罪重可被判處7年6月有期徒刑。
根據爆料,事發地點在台中,台中地檢署19日被媒體問到此事時,表示若有違法事證,將依法偵辦,但目前為止未接獲任何資料。而
不只強吻拍裸照,黃子佼也大爆藝人大小S等人,疑有嗑藥、吸毒情形,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尚未接獲檢舉,若有檢舉,一定會先傳喚黃子佼到案說明。只是包括吳宗憲的部分,若大小S、吳宗憲、阿雅等人接連提告,黃子佼惹上的罪名恐怕不只有3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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