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劭/桃園報導
▲人夫外遇小三,正宮蒐證後憤而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桃園已婚蔡姓男子外遇一名開養生館的女子,不僅時常夜不歸家,今年1月還帶小三到越南玩樂,蔡妻取得丈夫和小三的對話紀錄後,對丈夫提告求償200萬元撫慰金,經桃園地院審理,判蔡男賠償妻子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男與小三在通訊軟體互稱寶貝,2人曾多次發生親密關係,甚至小三還在男方車上替他打手槍。蔡男與小三從越南旅遊回國後,又在小三經營的養生館過夜,蔡妻取得丈夫和小三的對話紀錄後,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撫慰金。
蔡男應訊時辯稱,妻子所出示的對話紀錄證據是盜用他帳號所取得,不具法律效力,且稱越南行並非只有他和小三兩人,還有其他人同行,且並無與小三發生性關係。
法官認為蔡男與小三的對話內容有明顯之曖昧關係,是已發生性行為才會出現的對話,故採信蔡妻說法,判蔡男須賠償妻子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