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 NONO被控性侵性騷,律師指若地檢介入,最慘被判刑30年徒刑。(翻攝臉書)
藝人NONO日前遭召開記者會控訴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曾對20女伸狼爪,其中更有人被拉進公廁性侵、在車上硬上,且之後又陸續有多名女性爆料被害。據報導,若地檢署介入偵辦,律師丁昱仁也曝光NONO的最慘下場。
據《壹蘋新聞網》報導,丁昱仁指出,如果被害者指控屬實,包括有女生被拖進市民大道殘障廁所性侵,或是在車內被強行硬上,NONO卻說:「沒射就不算!」等,都已涉犯《刑法》221條的強制性交,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性侵是否既遂,丁昱仁解釋,並非以有無射精為準,根據最高法院過往判例,強制性交只需性器部分進入或部分接合就已構成。
據報導,對於有被害女控訴,曾遭NONO強抱揉胸,甚至在車上伸舌強吻,或是被強壓屋內,丁昱仁表示,這些惡行假若NONO都是意圖性侵,即使最後沒有得逞,也都已構成性侵未遂。
丁昱仁說,強制性交的追訴期有30年,且根據小紅老師說法,受害者多達20人,只要對1女犯案一次就算一罪,最後數罪併罰,刑期合併執行的上限為30年。
報導指出,丁昱仁呼籲被害者勇敢向檢警提告,因追溯犯罪「必須知道被害人是誰、要有被害人親自以證人身分證述犯罪過程,以確認犯案的人事時地物」,並提供相關證據。
丁昱仁也表示,實務上證據並不只包含驗傷單,諸如「事後有無看心理醫生、有無曾向親友訴說、是否仍與被告通訊及內容」等,都可作為是否性侵的證據,這些也都是被害人能協助提出。
回顧整起事件,網紅「小紅老師」先是在網路上發文控訴遭某搞笑知名藝人性侵未遂,外界經過比對,認為就是NONO,NONO經紀人緊急發出聲明,強調對於對方所言皆無印象「做錯事會認錯,但沒有印象怎麼回應」。沒想到,小紅老師乾脆開記者會控訴,並爆料另有20人受害後,NONO隨即發17字聲明「停止演藝工作」。
台北地檢署表示,包括NONO及爆料者之一雖互有說法,但因案件發生時間、過程等都不明確,為案情不明狀態,如有被害人提告,擬將NONO列他字案被告進一步調查,若事證明確,將立即啟動調查。目前尚未有人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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