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林昀萱報導
▲炎亞綸現身記者會向耀樂道歉。耀樂媽傳出爆氣告炎亞綸3罪,律師揭可能刑責。(圖/記者楊澍攝影)
「抖音男神」耀樂日前開記者會指控,16歲時與炎亞綸交往後,被強迫發生親密關係,甚至拍攝私密影片後外流,導致造成陰影,引發外界熱議。昨(25日)日周刊報導,耀樂媽媽在端午節上警局報案,對炎亞綸提出「拍攝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性侵16歲未成年者及恐嚇」3項罪名。有律師分析若相關指控屬實,炎亞綸最重恐判處15年以上。
根據《鏡週刊》報導,人在台中的耀樂媽媽,日前才知道兒子被炎亞綸傷得這麼深,「我會捍衛兒子的權利與清白」,並親赴警局報案,即便當時收到回應台北士林地檢署已展開偵辦,但耀樂媽媽堅持提告要一罪一罰,強調「我要的不是錢,是要炎亞綸負起法律責任,絕不姑息」。
沒想到新聞爆出後,耀樂透過社群平台以黑底白字在限時動態表示「家裡並沒有任何人接受媒體採訪」,似乎打臉周刊的報導,不過24日他說已到案配合調查,「一切靜待司法調查」,究竟實際是哪一個案件,尚無法得知詳請。
▲耀樂表示「家裡並沒有任何人接受媒體採訪」,似乎打臉媽媽怒告炎亞綸相關報導。(合成圖/翻攝自IG)
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律師廖芳萱日前曾分析若相關指控屬實,炎亞綸涉及性侵16歲未成年者,刑度是3到10年並可依法加重其刑責1/2,最重可判15年。另外,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第36條第1項「拍攝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屬非告訴乃論。至於「散布或播送未成年人性影像罪」涉及第38條規定,最重判7年。
因偷拍行為觸犯《刑法》竊錄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觸犯《刑法》恐嚇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兩罪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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