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黃韻璇報導
▲耀樂日前召開記者會指控炎亞綸。(圖/記者楊澍攝影)
演藝圈MeToo風暴持續延燒,炎亞綸被「抖音男神」耀樂指控,16歲時遭強迫發生性行為,並拍攝私密片遭外流,25日週刊報導指出,耀樂媽媽在端午節上警局報案,不過遭耀樂本人打臉。而「巴毛律師」陳宇安也透露,其實耀樂媽媽並不具備告訴人資格。
根據《鏡週刊》報導,耀樂媽媽在得知兒子被炎亞綸所傷,痛心又不捨的同時,決定保護兒子,直接去到警局報案,提告炎亞綸包括「拍攝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性侵16歲未成年者及恐嚇」3項罪名,堅持一罪一罰,能告的都要告,並強調「我要的不是錢,是要炎亞綸負起法律責任,絕不姑息」。不過26日耀樂在IG限時動態發聲,表示「家裡並沒有任何人接受媒體採訪」,讓耀樂媽為兒提告並聲明一事成羅生門。
▲耀樂在限時動態中,否認媽媽有透過媒體發表言論。(圖/翻攝自IG)
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在粉絲團表示,其實「耀樂媽媽並沒有告訴人身份,只有受害人自己可以告訴」,或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巴毛律師指出,耀樂已經成年了,媽媽已經不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了,所以不具備告訴人資格。只是因為他要提告的罪名都是「非告訴乃論」,因此即使不能告訴,還是可以告發,但強調「告發跟告訴效果差很多就是了」。
▲巴毛律師透露「耀樂媽媽不具備告訴人資格」。(圖/翻攝自巴毛律師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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