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李姓女模被胡姓攝影師下藥,險遭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23歲李姓女模,8年前被媒體影射參與劉喬安跨國賣淫集團,事後她委請律師在粉專澄清;2021年8月間,他與胡姓攝影師(31歲)相約旅拍,沒想到當她換好衣服後,並喝下自己攜帶的飲料時,卻察覺味道有異,她隨即暗中報案;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當場搜出二級毒品G水;胡男辯稱,他想看對方迷濛的神情姿態,台北地院依毒品罪判胡男3年10月徒刑。
據了解,8年前,檢警接獲美國在台協會AIT檢舉,追查戴君儀跨國應召集團,涉嫌牽線女藝人、小模出國伴遊賣淫,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也幫忙仲介,媒體報導賣淫的藝人、女模時,均以字母稱呼,頓時成為網友熱議焦點;當時身材姣好的李姓女模也被點名,事後她委請律師在粉專澄清,強調此事與她無關,孰料,李女衰事不只這一件。
檢警調查,2021年8月16日,李女接到胡姓攝影師邀約,希望在飯店內拍攝大尺度的性感照片,胡男開出5千元拍攝3小時的條件,李女認為符合行情,一口答應對方邀約;孰料,李女進入廁所更衣後,喝下一口自己攜帶的燕麥飲料,卻發現味道明顯有異,立刻將那口飲料吐掉。
李女先質問胡男遭否認,遂要求對方也喝一口,胡男只好照做,但李女仍決定離開飯店並報案;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胡男自知無從狡賴,只好坦承他趁李女更衣時,偷偷在飲料中摻入迷幻藥,警方也在胡男身上搜出G水,當場人贓俱獲,全案訊後將他依毒品、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法辦。
胡男應訊時辯稱,他有在李女的燕麥飲料摻入G水,但這麼做不是想要強姦對方;今年6月間,他在網路上購買這種春藥,心想以後交女友可以使用,所以他想要試試看,李女喝下去後會有什麼效果。
胡男強調,他沒有打算性侵李女,他曾詢問過賣家,喝下去後會不會昏睡,對方再三保證不會,只是性慾會變強,他才敢拿出來用;除此之外,胡男認為,女模在性慾高漲時拍照,效果也比較好,他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說謊,還提供自己與賣家的對話記錄截圖。
法官檢視對話紀錄後發現,胡男購買這款藥物的目的,無非是想對服用者催情,藉以達到性交目的;胡男將二級毒品加入李女飲料,讓她不小心喝下,此一行為亦觸犯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但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從重論處。
法官認為,胡男行為對李女造成身心危害,雖然雙方以60萬元達成和解,但胡男仍是否認犯行,遂依以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胡男3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