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多名律師針對黑人夫妻提告發表看法。(示意圖/翻攝臉書)
台灣#MeToo運動持續延燒,繼許傑輝、宥勝、黃子佼、NONO等人接連翻車後,女星「大牙」周宜霈27日也在臉書發長文指控當時的節目主持人陳建州(黑人)在11年前性騷自己,更噁的是,陳建州竟還脫口:「沒辦法,妳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對此,黑人夫妻火速發聲否認,28日更聯合喊告,要求對方賠償1000萬元並公開道歉,且賠償金將全數捐出。不過巴毛律師看完聲明後也劃出3大重點,更直言過去憲法法庭其實已做出判決,也就是「以判決強制道歉是違憲的」。此外,楊律師及呂秋遠也分別針對此事發表看法。
黑人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千萬元新台幣,並請求法院命周宜霈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對此,巴毛律師也在28日在臉書《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指出,「提一千萬的損害賠償要先繳10萬裁判費」,另憲法法庭其實已做出111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認為回復名譽之方式不包含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道歉,始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之意旨,也就是認為以判決強制道歉是違憲的。巴毛律師也表示,這個憲判字在當時滿轟動的,因此看到還有律師提出訴之聲明要被告刊登道歉啟事,讓他直呼:「我有點意外咧!」
除此之外,律師呂秋遠也在同天於臉書發文表示,「現在已經不是光緒年間,想要以提告的方式讓#MeToo運動消失,真是匪夷所思。」他指出,「沒辦法,你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這句話哪裡妨害名譽?侵權在哪裡?損害在哪裡?其次,「有誰在妨害名譽的損害賠償上,法院真的判決這麼多錢?當事人的裁判費,總不能這樣亂花吧?還是,他們只是想要嚇人而已?」再來,訴訟聲明要對方道歉,憲法法院已經有判決,認為一般法院要求加害人道歉,違反言論自由,因此法院往後不能判決要求加害人道歉。他也狠批黑人夫妻的訴訟行為,根本是「精準的失控」。
而臉書粉專《楊律師(黑心律師)》同樣在28日發文指出,通常委任律師會選擇先提起誹謗罪的刑事告訴,等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為威嚇效果最強,而且不用繳裁判費。」若不想提起刑事告訴(例如擔心自己成立誣告罪),當然也可以不告刑事,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但請求金額越高,要繳的裁判費越多,他也點出「實務上妨害名譽判賠金額不可能高達500萬,請求這麼高只是浪費裁判費。」因此他也建議應改成「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100萬元整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他還補充,大牙的臉書文章主要是#MeToo陳建州,照理來說只有陳建州的名譽受損,只有陳建州當原告即可,為何范瑋琪也列為原告?「我唯一能想到的可能是文章有提到一句『沒辦法,妳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但這句話能構成侵權行為嗎?若勝算極低,就沒必要增加這個請求,否則只是浪費裁判費。」最後楊律師也在留言區回覆網友提問,「以我多年訴訟經驗,大牙必勝!」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