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最新統計,民國110年度有13戶綜合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500萬元的申報戶,運用種種節稅手段,一毛綜所稅都不用繳,其中甚至有2戶年所得超過2000萬元。
▲民國110年度有13戶綜合所得總額逾新台幣500萬元,運用各種手段免繳綜所稅。(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最新出爐的「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初步核定統計專冊」,在644萬1966申報戶中,所得淨額為零、免繳稅者有約305萬戶,其中多為普通受薪階級或中低所得家戶,不過,有13戶是年所得超過500萬元以上者。
這當中包含綜合所得總額500萬至700萬元5戶、700萬至1000萬元4戶、1000萬至2000萬元2戶、2000萬元以上2戶。
若將級距擴大至綜合所得總額200萬元以上,所得淨額「零」者,則有260戶。
綜所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綜合所得淨額 X 適用稅率-累進差額」,其中,綜合所得淨額計算方式為「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
也就是說,在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加總金額高於綜合所得金額狀態之下,所得淨額就會是「零」。
針對綜合所得額高、最終需繳稅的所得淨額為「零」案件,各區國稅局會定期查核,檢視其免稅額、各類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情形,以確定是否為合法節稅,維護租稅公平。
按規定,納稅義務人各項扣除額、免稅額,都可在計稅時扣抵,尤其醫藥費、捐贈扣除額,是金字塔頂端族群常採用的省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