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4歲輔大學生體育系學生黃建源,因為曾在夜店數度遭到竹聯幫平堂堂主田震宇毆打而心生怨恨,2014年田男帶小弟到彰化二林參加廟會,黃男當眾連開6槍槍殺田男,田男當場死亡,最高法院今(21)日依殺人罪判黃男無期徒刑,共犯車手楊大慶判17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黃建源當眾槍殺田震宇。(示意圖/攝影者Izzard, Flickr CC License)
法院判決指出,黃男因與田男有私怨而決意報復,黃男先向身分不明的友人取得槍枝後,趁田男出席彰化二林廟會時,邀集友人楊大慶、葉信恩一同到彰化尋仇。黃男在廟會現場尋得田男後,眾目睽睽下掏出槍枝從田男背後開6槍,隨即由楊男開車接應逃離現場。
台中高分院認為黃男因小事而當眾槍殺田男,且至今仍未向田男家屬表達歉意,足見他冷血、目無法紀,但考量他接受教化後還有再社會化的可能,因此判無期徒刑;車手楊大慶遭判17年6月;葉信恩則因落網後據實以告,協助警方釐清案情,獲判免刑,全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