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5億高中生命案檢方雖然偵查終結,但外界仍有不少疑慮。(圖/資料畫面)
引爆全台輿論熱議的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台中地檢署6月21日偵查終結,殺人罪部分,以查無積極證據,予以不起訴處分,僅針對偽造文書部分,起訴夏姓父子。對此,賴姓高中生母親日前委任律師,赴中檢遞狀聲請再議,最高檢察署也在7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已請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指派富偵查經驗的專責檢察官,依法詳予審酌偵查是否完備。
最高檢察署表示,5億高中生命案為社會矚目案件,經台中地檢署偵結後,國人極為重視。檢察總長邢泰釗已將國人相關意見,彙整發交台中高分檢,由該署指派富偵查經驗之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規定,詳予審酌偵查是否完備,釐清民眾疑慮,以安定人心。調查結果也將由台中高分檢向高檢署及最高檢察署陳報。
賴姓高中生母親日前委任律師2度赴台中地檢署遞狀聲請再議。主要有3大理由,包括檢方認定高中生自10樓墜樓,但未說明是輕生或他殺,若為輕生則動機為何?遺書在哪?若為他殺,是以什麼方式犯案?中檢未釐清墜樓原因便行不起訴,恐操之過急。
此外,高中生身上的傷口相關疑點也未釐清,光脖子上的傷痕,認定是護頸造成,但護頸是保護脖子的器具,怎會導致配戴者瘀傷?實令人無法接受。
而當日鑑識人員僅以目測方式,認定高中生自10樓墜樓至2樓身亡,卻未對2樓大門門簷,進行血跡等生物跡證測試,不起訴書中也未敘明「利卡多因」來源,未調查高中生身上是否殘留利卡多因經人體代謝後產生的化學物質。因此希望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