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事發當天現場情形。(圖/家屬提供)
新北市1名林姓男子(69歲),端午連假的次日(6月23日)一早騎車出門,沿著八里中山路三段欲往台北方向行駛,沒想到卻劉姓男子(35歲)駕駛的砂石車輾斃,林男家屬發現肇事的劉男曾有毒品前科,仍在假釋期間,懷疑他此次事故可能涉及毒駕,但因警方第一時間沒有毒測,因此向新北地檢署遞狀申請針對肇事司機驗毒,保全證據。家屬同時指控警方行政怠惰,有法不用,面對人命案件,竟然如此輕忽,若因該驗未驗而縱放人犯,台灣司法維護的公理與正義何在?警方表示,肇事駕駛人並非「尿液採驗實施辦法」所定「應受尿液採驗人」,無法強制實施毒品檢驗。
▲林男家屬難過及質疑警方當時未進行毒測。(圖/家屬提供)
據了解,事發當天劉男駕駛砂石車行經八里中山路三段時,與林男碰撞,當場造成林男頭顱爆裂,頸椎以上嚴重破裂扭曲,所戴的半罩式安全帽破裂變形,死狀悽慘。林男家屬接獲通知到場,看見林男死狀悽慘無比悲痛,同時林男家屬也肇事的劉男曾有多次毒品前科,曾被判刑12年8個月,目前仍在假釋期間。
▲林男家屬質疑劉男毒駕。(圖/家屬提供)
家屬懷疑劉男此次肇事可能涉及毒駕,因而委託律師向新北地檢署申請針對肇事司機驗毒,希望能為親人討公道。被害人委任律師王朝正指出,根據刑法法規,毒駕與酒駕同樣嚴重,但本案發生時,警方並未對肇事駕駛進行驗毒。家屬對此相當痛心,認為警方此一決定可能讓劉男逃脫毒駕致死的刑責,最終只需繳納罰金就了事,且假釋身分也因罪名為過失致死而不會被撤銷。
林男的妹妹林秀鳳表示,哥哥的死因無法釐清,讓家屬難以接受。她們想問,面對一個曾多次因毒品案進出監獄的人,又駕駛砂石車撞死人,為何警方只做酒測,而不進行毒測?她質疑,「毒駕等同酒駕」這條法律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若駕駛當時真的有吸毒,但只因警方沒有在第一時間保存證據,法律最終僅能依過失致死輕判!不僅哥哥死不瞑目,也相當於台灣司法縱放了一枚不定時炸彈,開著砂石車繼續在台灣到處行走!面對這樣草菅人命的台灣司法,台灣還需要敵人嗎?不公不義的司法就能滅了我們自己!
對此,民進黨新北黨部主委何博文批評新北市長侯友宜縱容警官輕忽人命,詢問新北市府是否在市長選總統期間集體放暑假,不選完不用上班,一路從暑假放到寒假,唯一的任務就是輔選就好。他呼籲新北市警局重視此問題,並協助死者家屬申張正義。
蘆洲警方表示,當天接獲報案有砂石車與機車擦撞車禍,機車騎士現場不治,全案已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及現場採證,現場未發現毒品違禁物,肇事駕駛人並非「尿液採驗實施辦法」所定「應受尿液採驗人」,無法強制實施毒品檢驗,駕駛人經檢測酒測值為0,全案報請檢察官相驗偵辦,車禍部分依警政署頒布道路交通車禍事故處理規範及作業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