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飼養籠附近應加設防護窗,避免寵物脫逃。(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區日前發生寵物犬從公寓6樓墜樓慘死意外,飼主不僅痛失愛犬,還被動保處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過失傷害致動物死亡裁罰1萬5000元。
動保處表示,日前接獲民眾報案,三重區一處公寓6樓處有犬隻爬上陽臺圍牆,飼主已接獲房東電話趕回家處理,但唯恐發生意外需要救援。動保處當下立即派員前往處理,不料救援人員抵達前,犬隻已墜樓,經緊急送醫搶救仍不治死亡。
據飼主指出,平日並未發現毛孩有自行打開陽臺落地窗的能力,案發當日出門前已確認屋內門窗皆有關好,不知毛孩如何打開落地窗跑至陽臺,對於愛犬發生意外深感痛心、不捨。
動保處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4款規定,飼主應避免寵物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該名飼主因未能防範所飼犬隻從高樓墜落,已違反《動物保護法》過失傷害致動物死亡,依法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許多貓犬等動物十分靈巧聰明,推開門窗及越過圍牆對其皆非難事,另外紗窗並非防護,避免意外最好的方式就是「預防」,為避免寵物墜樓意外,飼主應於陽台內門手把加裝安全鎖及窗戶加裝小格子鐵網等防護措施,外出獨留寵物在家時,應將門窗關好,以避免寵物發生居家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