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許智超報導
▲法院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張女3月徒刑。(圖/資料照)
彰化張姓女子帶著5歲男童到一家鵝肉店借廁所,不料男童在店內奔跑被絆倒,整個人摔進滾燙大湯鍋裡,造成全身23.5%的二、三度燙傷,事發後張女因疏於注意被起訴一、二審都認定她有疏失,依過失致重傷罪判3月徒刑,全案定讞。對此,家醫科醫師吳承羲就指出,這事件有很明顯的2個問題,也直呼「老闆應該也覺得非常衰小」。
吳承羲在臉書粉專「東村誠醫師的診療室」發文,表示他看到有網友說「5歲了還會這樣亂跑嗎?」他認為當然會,若不在孩子1、2歲時,就開始教導正確觀念,當然不會知道,哪些地方危險,不能在外面有脫序的行為。
吳承羲說明,這起事件有很明顯的問題,第1.父母還有保姆,長時間忽視兒童安全和管教的重要性,危險場所就是不能隨意離開視線、不能放任;第2.保姆長時間向鵝肉店借廁所,不應該是常態,「老闆應該也覺得非常衰小」。
▲吳承羲表示,在危險場所就是不能讓小孩隨意離開視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吳承羲提到,他上周出門時,看到有個小小孩愛亂跑,家長也沒牽著,在滿滿人車的地下停車場,撞上正抱著一個嬰兒的媽媽,結果那位媽媽可能是反射動作,踢了該名孩子,但幸好不是去撞車子,或是她手上拿熱湯、其他東西,造成更大的傷害。
吳承羲強調,不要再用自由教育、貪圖方便,啊他只是個孩子、我教不動,為什麼社會都對兒童不友善,去掩飾放任還有無視安全的錯誤作法了,最後也希望每個孩子都可以在家長的看管下平安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