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大誠分駐所警員侵占民眾市價近700萬元木雕變賣。(圖/翻攝Google Map)
時任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陳姓警員,107至109年間侵占邱姓女子與黃姓男子市價高達680萬多元木雕後,典當變賣還把錢花光。台中地院審結,認為陳男貪圖私利、法紀觀念薄弱,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侵占罪判1年8月。陳男之後已遭免職,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警員在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任職時,與楊姓女子有債務糾紛。竟透過「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查閱楊女個人資料。另外,他在107、108年間,侵佔謝姓男子等3人的木雕,另向蕭姓男子等人詐財,之後因屢次觸法而被免職。他在今年3月遭法院判刑確定,應執行3年10月。
陳男另在104年間透過臉書認識邱女及黃男,得知2人購買與轉售高價木雕、木藝品,就向兩人推銷木藝品。他等2人出錢收購後,再向他們謊稱,常有木藝品愛好者參觀,可將木藝品放置在他的住處,供人觀覽以便於協助轉售。
邱、黃2人不疑有他同意,甚至把需要修復的木雕都委託陳男修復。陳竟在107至108年間,把木雕拿到當鋪質押典當,或轉交不知情友人販售,所得款項用於填補自己債務缺口。遭變賣的22件木雕中,包括價值123萬多元的「鍾馗」,68萬元「飛天財神」、86萬多元「紅檜大花鳳尾」,85萬元「黃檜大刺丁瘤」,以及50萬元的「千禧達摩」等。
法官認為,陳男有妨害電腦、侵占、瀆職、詐欺、偽造有價證券等前科,素行不佳。考量他坦承犯行,態度並非惡劣,但未與對方和解,依侵占罪判1年8月,犯罪所得全部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