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少年為暑假打工領個包裹竟成詐團車手。(示意圖/翻攝畫面)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隊日前查獲3名少年車手,其中17歲少年藉宮廟陣頭場合招攬另2名16歲同校高中少年,一同加入詐騙集團,17歲少年擔任車手頭,指揮另2名少年至超商領取內裝有被害人求職被騙的提款卡包裹,得手後將提款卡交予詐騙集團上手,涉案少年遭警方查獲時相當後悔,本想只是打工兼差代領包裹賺點零用錢,沒想到竟誤觸法網,成為詐騙集團幫兇。
警方發現,詐騙集團看準學生社會經驗不足,利用網路以優渥待遇及誇大不實的徵才廣告吸引年輕人應徵,如果誤入陷阱,除了財損外,有可能因為擔任車手、取簿手而成為詐騙集團的幫兇,不可不慎;另外擔任詐欺車手是有刑責的,且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切勿聽信「短期可輕鬆獲利、被捕刑責輕」等話術而擔任詐欺車手。
▲為防止青少年在暑期期間想打工賺錢卻被利用,台中市少年隊透過宣導要青少年小心。(示意圖/翻攝畫面)
詐騙集團大多以短時間獲利、代收包裹及其他像是短期打工、商借帳戶、擔任接線生等手法招攬少年,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統計112年1至6月查獲詐欺車手864人,其中少年占87人(10.07%),在87人中設籍本市少年58人(67%),另居住在其他縣市卻在臺中市從事詐欺車手,而遭臺中市警方查獲的有29人(33%);另分析少年加入詐欺車手動機及管道,明知仍從事詐騙行為57人(66%),被利用從事詐騙工作而不自知30人(34%),以透過網路訊息加入詐欺車手占64%最大宗,其次為透過同學、朋友介紹加入詐欺車手占35%。
現在正值青春專案期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隊隊長高嘉陽特別呼籲,未成年擔任詐欺車手,被害人可依據民法第187條提起民事訴訟向詐欺車手的父母請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另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4條也有相關處罰,法官可能會裁定少年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必須接受8~50小時的親職教育輔導,如果沒有完成相關課程,還會有6,000~30,000元的罰鍰。之前有案例係未成年詐騙車手僅分得1萬元,卻遭法院判決父母須連帶賠償被害人230萬元。所以千萬注意不要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成為詐騙集團的幫兇,找工作不成反而因此吃上官司,得不償失。另外父母及家長也應多注意孩子在外行為及交友狀況,避免淪為犯罪工具,警方將持續針對詐騙集團幕後成員加強查緝。
若發現可疑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110電話查證或洽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線電話:0800777888。
▲未成年擔任詐欺車手,被害人可依據民法第187條提起民事訴訟向詐欺車手的父母請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家長也要當心留意。(示意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