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黃依婷報導
▲捷運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示意圖/資料照)
依現行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規定,旅客於捷運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近日台北捷運在臉書發起問答,好奇民眾是否都知道不能在捷運飲食的原因,同時也透露,其實也有「特殊情況」可以打破規定。
台北捷運近期在臉書「台北捷運 Metro Taipei」發文指出,通勤時難免總是會感到肚子餓,但為何在捷運上不能吃東西呢?捷運也給出2個選項「A、怕食物味道太香,讓旅客們肚子咕嚕咕嚕叫」、「B、為了避免『小動物』造成線路損壞」,引起大量討論。
昨(9)日捷運也解答,許多人都以為捷運系統內禁止飲食的規定是為了保持環境整潔而已,但其實是因為,捷運系統仰賴大量自動化的設備,而且班次又多又密集,為了維持系統穩定,要避免食物的碎屑引來蟲子或其他小動物來破壞線路、干擾設備運作,但如果真的有飲食相關的需求,像是吃藥、血糖過低等情況,是可以飲水或是服用藥物的,記得也先告知車站人員。
捷運也透露,若是小寶寶坐捷運的途中餓了、媽媽們有哺集乳的需求,可以到詢問處中洽詢,由站務人員協助帶領至哺集乳室,這樣就可以找不到舒服又方便的地方,讓小寶寶安穩的吃飽飽睡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