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黃男偷拍女模洗澡遭判賠15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桃園市某攝影公司黃姓負責人,前年在自家浴室安裝針孔攝影機,並利用試鏡機會偷拍女模特兒洗澡,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將他判刑;後來其中1名女模提告求償百萬元,黃男竟說,自己偷拍對象眾多,女模僅是其中之一,而且她未脫光衣服洗澡,受害程度最輕,卻藉機索取鉅款,因此不願賠錢,但桃園地院判黃男須賠償15萬元。
女模指控,前年8月16日,她在求職網站看到徵才訊息,遂前往王男住家試鏡時,對方以防疫為由,要求她拍攝前先洗澡,卻在浴室安裝針孔攝影機偷錄,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判王男5月徒刑,但她始終走不出陰影,仍擔心洗澡影片外流,而且出差到不熟悉的環境時,上廁所或洗澡還會哭出來,因此必須看精神科治療。
王男庭訊時供稱,女模沒有脫光衣服,只有洗手腳和頭髮,根本沒拍到私密部位,而且電腦、相機等設備全被扣押,日後回歸社會也無法散布影片;黃男還說,這起案件被害人眾多,女模僅是其中之一,而且受害程度最輕,卻索取不合理的鉅額賠償金,足見人性之貪婪。
法官指出,王男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私密部位行為屬實,刑庭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王男持有的電腦、記憶卡等設備均沒收,認定女模陳述真實,求償有理。
法官認為,王男利用雇主身分、工作場合之便,不法侵害女模特兒隱私權,造成女模特兒心理壓力,日常生活受到影響,王男迄今毫無悔意,反指對方損害輕微且貪婪,審酌其侵權手段、目的及犯後態度等情狀,判王男須賠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