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中檢指揮中機站前往大立光電搜索約談,3人複訊後交保。(圖/資料照)
檢調偵辦上市大立光電公司著作權案,11日前往大立光搜索,並約談研發部黃姓總處長;陳姓副處長共3人。檢察官深夜複訊後,認為3人涉犯著作權法等罪嫌,諭令100萬至20萬交保候傳。
▲大立光研發部爆違法,總處長等3人涉犯著作權法。(圖/資料照片)
台中地檢署表示,承辦檢察官昨天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站前往大立光電公司搜索,隨後將公司研發部門黃姓總處長、陳姓副處長、黃姓課長等3人帶回調查站偵訊,晚間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
檢方表示,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黃等3人涉嫌違法重製、以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作為營業之使用者罪等罪嫌重大,訊後諭令黃姓總處長100萬元交保,陳姓副處長60萬元、黃姓課長20萬元交保,3人限制出境出海
★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