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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台南女大生網路互槓!21歲被叫「阿姨、瘋婆」 她怒告結果出爐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譏笑蔡姓女大生「21歲的阿姨」、嗆「瘋婆」,林姓女大生挨告獲判無罪,原因曝光。(示意圖/pixabay)

▲譏笑蔡姓女大生「21歲的阿姨」、嗆「瘋婆」,林姓女大生挨告獲判無罪,原因曝光。(示意圖/pixabay)

林姓女大生在Dcard貼文辱罵蔡姓女大生「瘋婆」,還點出其就讀學校,蔡女不甘受辱提告對方,但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追究前因後果,發現2人因一句「21歲的阿姨」在網路上槓上,透過臉書私訊功能對話,蔡女最後還丟了「大便貼圖」,認為林女並非無故謾罵,再加上「瘋婆」言論雖然尖酸,但受到言論自由保護,判林女無罪。

林女、蔡女因為一篇臉書貼文在留言處互槓,林女回覆留言時稱呼蔡女為「21歲的阿姨」,導致蔡女不滿因而找到其臉書帳號並私訊林女,告知對方年紀比較大,不應該隨便叫自己阿姨,之後又傳訊問對方「妳有生小孩嗎?媽媽母親節快樂」,並附上一張大便貼圖。

林女因為譏笑蔡女「21歲的阿姨」遭對方回嗆後,氣到於111年10月19日,上Dcard發文標題就寫著「X科大這位瘋婆」,並將蔡女的臉書頭貼、姓名、居住地截圖附於文章下方,此舉讓蔡女認為已經涉及公然侮辱,提告林女。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全案起因為雙方私人紛爭,而林女貼文標題「瘋婆」確實有貶抑他人做事不合常理之意思,但蔡女先以文字讓林女感到冒犯,才以尖銳、刻薄之形容詞回應,既然非無端謾罵,就無足夠證據證明被告基於妨害名譽惡意無故謾罵告訴人,且言論自由受到保護,因而判決林女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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