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群創光電一名許姓已婚處長自爆長期和公司供應商、客戶亂搞男女關係。(圖/翻攝自google map)
群創光電一名許姓已婚處長昨(16)日在臉書自爆亂搞男女關係,群創對此回應,正在進行了解中。不過針對許姓處長公開幾位女子的個資,有網友翻出法規,表示「行為人將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許姓處長在臉書上自爆長期和公司供應商、客戶亂搞男女關係,更公開對方的個資,包括工作公司、姓名、手機號碼、婚姻狀況、子女數量等。對此,就有網友翻出法規:「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利用,原則上應在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也就是說我們即使蒐集個資也不能隨意使用,像是故意公布他人個資於網路上的行為,已違反對個人資料的利用規範,並足以對他人產生損害時」。
▲許姓處長公開3女個資。(圖/翻攝自臉書)
另外,「根據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行為人將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至於遭到公開個資的被害人,「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第2項規定,即使受到非財產方面的損害,也可以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要是其名譽被侵害的話,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要是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並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賠償金額。」
整起事件爆發起源於,已婚許姓處長受不了婚姻,在臉書上公開多年來與公司供應商、客戶亂搞男女關係,甚至在開會時間帶供應商出去吃飯、開房間…直到現在持續進行中,更詳細列出3名分別在不同公司工作的女性。許姓處長公開3女子的全名、電話,還詳述對方的性癖好,直言拍攝的性愛影片多到1小時都刪不完等。
針對這起員工的桃色風波,群創回應,「關於近日本公司許員的私領域事件,本公司正進行了解中。對於員工私領域生活本公司予以尊重,若經後續調查發現有違反法令、本公司員工行為準則原則或人事管理規範時,本公司將依法並以最高道德標準處理。本公司向來重視員工誠信廉潔,將持續要求同仁謹慎勤勉,誠信自持,共同維護公司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