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厚瑄/綜合報導
▲林秉聖簽約爭議,T1台新、PLG攻城獅和球員本人全都各說各話。(資料圖/新竹街口攻城獅提供)
台灣籃球好手「齊天大聖」林秉聖簽約一事鬧得沸沸揚揚,PLG新竹街口攻城獅日前在記者會上直指T1聯盟新軍台新球團惡意挖腳,台新球團則發出聲明,強調一切程序合乎規範,並無所指摘之惡意挖角情事,還直指攻城獅和林秉聖先前簽的約根本就是無效合約,21日下午攻城獅針對此事也再度做出4點回應,更痛批台新「在明知本公司已經簽約與官宣林秉聖之後,才正式簽訂契約。如這不是惡意挖角,什麼才是惡意挖角?」
針對台新球團聲明,攻城獅球團21日回應如下:
1.本公司係於5月底至6月初即與林秉聖完成所有議約與書面文件簽約程序。台新球團之代表公司「台新育樂股份有限公司」經查是在今年7月6日方才核准設立,所以絕不可能早於本公司與林秉聖簽約。
且本公司嗣後均有陸續在與林秉聖討論與推進入隊後之事宜,並於8月15日中信特攻球團宣布林秉聖離隊後旋即於同日宣告林秉聖正式加入攻城獅球隊。倘據台新球團之說法, 其於8月16日與林秉聖才完成所謂之「簽約」,那就是在明知本公司已經簽約與官宣林秉聖之後,才正式簽訂契約。如這不是惡意挖角,什麼才是惡意挖角?台新球團公然鼓勵惡性違約、支持片面毀約,甚至成為違約者的靠山,明顯違反法律與道德。
2.再者,姑且不論台新球團所謂在中信特攻球團終止合約前不應該與林秉聖簽訂具拘束性合約之依據為何;如前所述,本公司自今年6月起即與中信特攻球團進行溝通並達成初步共識,且後續議約過程中亦係考量林秉聖與中信特攻球團之合約,故特地以 2023年9月1日作為開始履行契約之日,以保護林秉聖避免其違反與中信特攻球團之合約。
3.此外,台新球團提到林秉聖曾書面表示擬終止契約,從而其與林秉聖係於後者無約在身的狀態下簽約。然而如本公司先前一再表示,契約一經簽署即成立生效,且於本公司與林秉聖所簽訂契約中已明文禁止單方面無故終止或解除契約。不能僅憑林秉聖之存證信函,無任何法條或舉證的寥寥數語,即可任意終止契約。本公司態度持續表明維護合約精神的立場,甚至公布合約實體簽名證據,本公司不理解台新球團屬於國內大型金控集團之下屬企業,有母集團背後龐大的法律資源得以諮詢,竟捨正式法律途徑而不循,反而是在未與本公司確認之情形下,貿然認定球員是處於「無約」狀態,實在是與常理有違。
4.按台新金控為台灣數一數二之金控公司,一向都是本於誠信經營旗下事業,深獲消費者信賴及好評,其自行頒布之「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二條第一項明文規範:「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而台新育樂為台新金控之孫公司,竟然違反誠信惡性挖角並唆使球員片面撕毀合約,顯然已重大違反其所屬台新金控集團之誠信經營守則,恐將使台新金控長久經營之良好聲譽毀於一旦,本公司亦藉此機會公開呼籲台新金控管理階層能秉持過往誠信經營之精神,明察此事並約束台新育樂之惡意挖角,以維護台新金控長久以來之誠信聲譽及在廣大民眾中所建立之良好形象。
攻城獅球團也沉痛表示,台灣籃球近年蓬勃發展,有著廣大球迷熱情支持,從而職業籃球的從業人員及參與企業,更應該注重自身的言行舉止,以為表率。按簽署契約後誠信履約本為做人的基本道德;明知已經與其他球隊簽約的球員仍蓄意挑唆其背信違約,則將會嚴重破壞台灣歷經萬難才重新振興的職籃環境;再者,若社會一再縱容如此撕毀合約的情形發生,將嚴重破壞社會之法律秩序,其後果將會不堪設想。
是以球團對於這次惡意挖角事件對臺灣籃壇的影響與對廣大球迷所造成的傷害,實在是感到無比憂心。將會採取堅定立場,捍衛法律尊嚴與球團權益,也不容許這樣的事件去傷害正在成長茁壯的台灣職籃。
不過最後攻城獅也喊話,表示球隊願意再次釋出最大善意,呼籲林秉聖尊重合約精神,也要求台新球團,若對攻城獅已經簽約完成的球員有興趣,請在法治國家的法律規範下,合法協商交易。反之,若持續進行惡意違約和惡性挖角行為,本公司也將用最強硬的態度,採取法律行動捍衛法治精神與球團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