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劉宇鈞報導
▲未來南投縣不分公地或私地,只要是有雜草越界逾50公分高、環境髒亂等狀況產生,最高將可開罰新台幣6000元!(圖/資料照)
趕快整理!為了維持南投縣內的環境衛生,昨(21)日南投縣政府縣務會議通過由南投縣環保局擬定的「南投縣指定清除地區汙染環境行為」草案,未來不分公地或私地,只要有雜草越界或逾50公分高,最高將可開罰新台幣6000元!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環保局之所以會擬定「南投縣指定清除地區汙染環境行為」草案,就是因為常接到縣民反應,附近的空地有大量的雜草,不僅有礙觀瞻,更對環境衛生產生了不小的影響,但是該地的地主卻不願處理、視而不見,加上以往並無明確法律規定能規範相關行為,所以才會產生出該草案。
環保局表示,草案內容主要的規範對象為都市計畫區內的公、私有空地或空屋的地主或管理人,假設地主或管理人並未做好管理及維護的責任,例如空屋或空地有雜草超越所有權線外或高度超過50公分未修剪、戶外有積水容器未清除進而導致病媒蚊產生等狀況,若遭到民眾陳情且查證屬實,且經環保局通知須限期改善卻沒改善,就可依規定開罰。
南投縣環保局長李易書強調,相關公告未來經發布後,若還有製造環境髒亂、放任雜草叢生等汙染環境行為,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1200元至6000元以下罰鍰,假設在改善期限內未完成改善,將可按日連續處罰。南投縣長許淑華也指出,縣府未來對空地、空屋管理以及對環境衛生上的執法會更明確流暢,該草案已在縣務會議通過,後續將辦理公告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