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吳秀慧認為所有的錢並非海濤個人所有。(圖/翻攝自佛教慈悲志業基金會臉書)
本名黃榮享海濤法師因以一句「假的,眼睛業障重」走紅,2020年間卻與負責集團財務管理的俗家弟子林基城、吳秀慧鬧翻,雙方為了爭奪高達40億的產權,爆發多起官司爭訟;律師李育昇指出,理論上來說,信徒捐獻的善款應屬於宗教團體或基金會,而非個人所有,但現行《宗教團體法》欠缺嚴格要求財務公開透明及查核,所以才衍生出不少官司。
據《鏡週刊》報導,海濤將自己及各基金會的印鑑、存摺及權狀,都交由集團執行長吳秀慧及其丈夫林基城保管,以方便調度集團資產及財務,多年來信徒奉獻的款項分別存在海濤個人於三星鄉農會及合作金庫等帳戶。
▲海濤法師與弟子發生爭產官司。(圖/翻攝自如意吉祥YouTube)
因海濤發現集團財務有異狀,下令解除吳、林在集團的所有職務,並要求2人開保險箱點交現金與交出海濤及相關基金會的印章與存摺,但吳、林則發存證信函拒絕配合,並因此展開爭訟。雙方至少有8件民事官司及1件刑事告訴案在宜蘭、士林及新北等法院與地檢署開打。
律師李育昇表示,因資產衍生的糾紛,在宗教界屢見不鮮,就理論上來說,信徒捐獻善款時,除非是明確指定要給海濤法師本人,否則善款應歸屬其宗教團體或基金會,而非個人所有。
李育昇還說,因現行《宗教團體法》欠缺嚴格要求財務公開透明及查核,以及對信徒捐贈善款的歸屬界定,所以才衍生出不少官司,如欲減少相關事件發生,唯有透過修法才能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