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質疑數位發展部打詐投成效,數位部今(24)日回應指出,為遏止投資詐騙廣告橫行平台,立法院於今年6月三讀通過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加重平台聯防責任,為配合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數位部為「堵詐」、「阻詐」2面向之協辦機關,分工重點包含:強化第三方支付管理並與金管會聯防,多家主要電商已導入隱碼機制保障消費者個資,建置政府短碼簡訊公用平台增強民眾辨識信任及與遊戲點數業者聯防通報等。同時數位部也持續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網路平台建立溝通管道,並精進數位防詐工具。
▲針對媒體報導質疑數位發展部「打詐、媒體議價法沒動靜」,數位部強調,積極配合打詐綱領 攜手各部會、檢警及業界從源頭防堵詐騙。(資料照)
《聯合報》今日報導,數位發展部掛牌將於廿七日滿一年,但外界對於數位部「政績」,莫過於點麵線平台、領六千元系統,但攸關民眾與媒體的打詐成效有限、媒體議價法草案仍無下落、個資保護多頭馬車疑慮。
對此,數位部表示,鑒於詐欺案件高發於投資詐欺廣告類型,由金管會主管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已於今年6月由立法院修法三讀,並由總統令公布增訂第70條之1,明定非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等業者不得從事廣告行為類型、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等網路傳播媒體業者刊登或播送廣告,應載明刊播者及出資者相關資訊,以及前述網路傳播媒體業者刊登或播送違反規定的廣告,應下架並與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數位部並表示,數位部產業署自111年起即協助各政府部門與業者建立溝通管道,於111年12月21日召開「政府機關與網路通訊軟體服務事業共同打擊詐欺犯罪與資訊交流」會議,邀請檢警調單位就打擊詐欺犯罪進行交流;金管會於112年3月9日邀集Google及Meta召開「網路社群媒體金融投資廣告資訊管理機制討論」會議防制不實投資廣告投放。
數位部指出,經持續邀集檢警調機關與跨國網路平台及社群網站業者召開溝通會議,已協助檢警調機關與Meta、Google建立聯繫管道,與 Meta 建立「綠色通道」下架涉詐廣告,與LINE公司研議建置「紅色通道」下架涉詐帳號,也與Google建立打詐聯繫管道,加速冒名投資廣告下架,從源頭攔阻詐騙資訊流。
數位部並指出,數位部產業署也已與公協會合作建立電商詐騙網址通報機制,以公協會擔任情資通報聯繫窗口,於電商檢核假冒網址後除通報內政部警政署165進行處理外,並可由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進行網域名稱停止解析,快速打擊詐騙網址,避免民眾被釣魚受騙。
數位部強調,將持續協助各主管機關與數位平台溝通,並由產業署與公會合作積極推動電商詐騙網址通報機制運作,減少民眾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