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研院長翁啟惠原訂今(31)日至立院報告浩鼎案始末卻稱病滯美,士林地檢署可能傳喚翁啟惠父女為浩鼎案做證,但法界人士表示,就算浩鼎案升高將翁轉為被告,恐受限於其雙重國籍身分,無法強制要求翁啟惠返台調查。
翁啟惠涉護航浩鼎,加上女兒翁郁秀曾為大股東、又在解盲前賣股,遭疑恐有內線交易。根據《聯合報》報導,士檢不排除傳喚翁啟惠父女做浩鼎案證人,但若證人傳喚不到將罰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拘提,若轉為被告則會遭通緝,因翁擁台灣和美國的雙重國籍,較難要求翁啟惠返國配合調查。
法界人士指出,2014年翁郁秀僅持浩鼎股票1933張,既不算大股東也未涉及內部經營管理,就算因父親關係預先知曉內情賣股,也不算內線交易罪。士檢則表示,公務人員買股須迴避相關利益,且按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