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永華6號遭貨輪撞翻。(圖/資料畫面)
香港籍貨輪「騏龍輪」2020年3月9日進入台北港時,不慎撞翻「永華6號」領港船,造成楊姓船長(59歲)和李姓船員(28歲)落海溺斃,士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中國籍船長黃貞銀、船員江周林、林錦浩和台籍陳姓引水人,但中國籍船長和船員全都棄保潛逃遭通緝;士林地院審理後,陳姓引水人被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案發當天騏龍輪從台中港離開往北行駛,約晚間8時許進入台北港外防波堤,透過無線電報到後,陳姓引水人搭乘永華6號前往接引,從騏龍輪左舷登船,不過中國籍船長黃貞銀和船員江周林、林錦浩未注意到永華6號還在船頭左側,即加速往左前方行進,2船碰撞後,導致永華6號翻覆沉沒,造成楊姓船長(59歲)和李姓船員(28歲)落海溺水身亡。
檢方認為,黃貞銀等人沒有確實瞭望,也沒透過雷達、電子海圖瞭解附近船舶位置和動態,黃男下達指令時,陳姓引水人也未提出修正,且永華6號當時也因疏於注不得與他船並列航行,貿然超越騏龍輪才釀事故,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中國船長黃貞銀、船員江周林、林錦浩和台籍陳姓引水人。
全案偵結前,中國籍船長黃貞銀聲請解除境管,並以50萬元交保,他返回中國後,以新冠肺炎為由未返台受審,而被境管的船員江周林、林錦浩也失聯潛逃。士林地院日前宣判時,已對3人發布通緝,另陳姓引水人雖否認犯行,但已和死者家屬和解,法官認定陳男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